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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三都澳——中国近代最早的自开商埠

作者:赖艳华   福建宁德师范学院

      从“约开商埠”到“自开商埠”是晚清政策的重大转变,体现了保主权、求富强的自立意识。然则在谈起何地为中国近代 最早的自开商埠时,至今学界仍众说纷纭。出于各学者手握资料的局限,主要形成五种不同说法。

      一说主张拱北商埠为首先开放,漆树芬于《经济侵略下之中国》中提到:在中国自开商埠中“为开放之先驱的,即 1871 年 6 月之拱北,次系前清之以上谕之形式而开放的”。

      二说最早自开商埠的是南京。朱新繁在《中国资本主义之发展》中指出:最早的自开商埠为南京,开埠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而岳州、三都澳、秦皇岛、南宁开埠则在光绪二十四年。  

      三说以吴淞为中国近代最早的自开商埠。依据是总税务司赫德在《总税务司通札》第 1535 号所附“开放通商的口岸及设关的年 表”将吴淞也列为自开商埠,标明开埠的时间为 1881 年。 此外,梁士诒先生曾指出“我国自开商埠,始于光绪二十二年之吴淞, 其后江宁、三都澳、秦皇岛、岳州、南宁、武昌、长沙、济南、潍县、周村、常德、湘潭、云南省城、海州、鼓浪屿等处,陆续奏 准自开商埠。”

       四说将岳州、三都澳、秦皇岛三处并列为最早的自开商埠。陈旭鹿、方诗铭等认为:清政府接纳美国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 1899 年宣布福建三都澳、湖南岳阳、河北秦皇岛三处开埠,这是“自开商埠”的开始。

      五说国外学者马士在其《中朝制度》中认为最早自开商埠的是岳州和三都澳,开埠于 1899 年。

      对晚清自开商埠最早出现在何时何地造成这么多分歧,关键有两个因素,其一是对“自开商埠”的含义界定不清,其二由于对开埠的具体时间计算不同。

      对于“自开商埠”的含义,清政府作出了比较明确的界定。在 1899 年 4 月总理衙门提出“自开商埠办法”的咨文中指明:自开商埠,与约开通商口岸不同,其自主之权仍存未分。该处商民将来所立之工程局,征收房捐,管理街道一切事宜,只应统设一局, 不应分国立局,内应有该省委派管理商埠之官员,并该口之税务司,督同局中董事,办理一切……以示区别而伸主权。 后来梁士诒也特别比较“条约口岸”而说明“自开商埠”,1914 年他在一份有关开埠的说贴中写道:“商埠有约开、自开之别,在约开商埠, 我国行政之权,为约章所束缚,不能完全行于其地。故课税一端,所有税目、税率及征收方法,仅限于约章之内。在自开商埠,我 国得有行政权,内外人民同受支配,而课税可照内地办法,一体征收,此其显有区别者也。” 另外,一些学者还有不同理解。比如 上面提到的国外学者马士在论及“自开商埠”时用“the ports opened voluntarily by china”,其意就是指中国主动开放的通商口岸 为“自开商埠”。还有类似的观点,像漆树芬就把“按中国单独意思所开的商埠”叫做“自开商埠”。

      这些对“自开商埠”的理解或定义, 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自开商埠”的某些重要特征。 但根据清末自开商埠的动机和实践, 笔者认为“自开商埠”应包含两大基本要素,其一:“自开商埠”必须是中国政府主动宣布对外开放的,所有中外商贾均可在其地从事商业贸易活动;而不是列强按条约强加给中国政府的行为。其二:自开商埠内的一切行政权,概归中国政府行使。

      对于自开商埠的具体时间计算问题,即以“奏准”开埠时间还是实际开埠时间为标准,笔者以为开埠的实际意义在于实践,没有开埠贸易的实践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开埠,也就是说,开埠时间的计算应以正式的开埠设关算起。

      依这两条标准去考究, 能比较科学而客观地解决中国近代最早自开商埠的分歧问题。首先看拱北,清政府开放拱北的目的, “系货物征收便宜上,对于葡国加以允许,不过是一种权宜上的处置”;而且此处对外“开放”的对象仅限于葡萄牙;这与作为一种政策实施之结果而对所有国家开放的自开商埠有着明显的区别。 由此笔者以为拱北不属自开商埠。 再看看南京, 其情况较复杂。 1858 在 年签订的中法《天津条约》第 6 款中,已将南京列为“与通商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准令通市无异”的口岸,但时 为太平天国的京城,清政府所签订的条约自然难以在此处生效。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英、法为开埠之事到该城考察,但印象不佳, 仅指定“狮子山城河之间”为备用地段,未建码头、租界,也未设领事。根据 1899 年 4 月 1 日清政府与各国签订的《修改长江通商 章程》,南京正式开放通商的时间是 1899 年 4 月 12 日,该章程第二条规定“凡有约各国之商船,准在后列之通商各口往来贸易, 即镇江、南京、芜湖、九江、汉口、沙市、宜昌、重庆八处。” 据此,第二历史档案馆编《1921 年前中国已开商埠》将南京列为 条约口岸;赫德的《总税务司通札》附表也根据 1858 年和 1899 年的中外条约,将南京指为条约口岸。如是,前有中法《天津条约》, 后有《修改长江通商章程》,南京属于条约口岸,应是无疑。

      关于吴淞的开放,赫德的《总税务司通札》第 1535 号所附“开放通商的口岸及设关的年表”指出“吴淞在 1881 年作为长江六 处而开放的,后为自开商埠”, 故有人误解为 1881 年吴淞就作为自开商埠了。那么什么时候成为自开商埠呢?应是刘坤一任两江 总督时,英国欲据吴淞屯兵,而特商请总理衙门,将吴淞辟为商埠。刘坤一在 1895 年所上《吴淞新开商埠按照沪界办理片》中称: “现值凇沪铁路将次竣工,商货往来必益形繁盛。经臣商准总理衙门,将吴淞作为海关分关……并于该处自开商埠,准中外商民自 行居住。” 次年 4 月,总理衙门为吴淞开埠通商事公布“自开商埠办法”咨文,宣称:“今江苏吴淞口开埠……相应咨行查照,即 饬委员妥办。” 吴淞开放之事始定。但吴淞在筹备开埠期间,遇到了一些起先并未预料到的问题。首先是黄浦江的疏浚工程在几经 周折之后才得以全面展开,因此吴淞作为外货转运口岸的地位大大的降低。其二是筹备开埠的地方当局运用地价款开发埠内工程的 计划实施遭受阻力。期间由于界内民地、官地被商人炒作价格暴涨,于是民众相率观望,以致民田官地,报售寥寥。而实际上直到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界内民地清丈工作尚未结束,征用更无从谈起。最终因经费没有着落,开埠计划自然难以实施,事实上吴淞的 开埠已胎死腹中。

      接下来就是岳州、秦皇岛与三都澳之间的问题了,此三者皆为自开商埠,在学界并无争议,其分歧在时间问题上。依据《清季 外交史料》,岳州和三都澳在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三日获得开埠奏准,而秦皇岛奏准开埠的时间是在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五日。 ⒀ ⑿ ⑾ ⑩ ⑨ 故有学者把岳州、三都澳、秦皇岛三者并列为中国最早的自开商埠。其实事情并非这么简单,因“奏准”开埠的时间与实际开埠时间是存在重大差异的。

      关于秦皇岛的正式开埠时间,现尚未见原始记录。《秦皇岛港史》的作者说是 1898 年 3 月 26 日,这显然是将奏准时间和开埠时间混为一谈了。查找其设海关的时间,会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开埠就要做生意,做生意就要交纳关税,所以设关的时间与 开埠的时间往往是同步进行的。查找设关的时间,参照来自海关的文件应当最具权威性。在《总税务司通札》记录了各口宣布开放 的时间,同时亦记录了各口设关的时间,其所记载的秦皇岛的设关时间是 1902 年。

      相比之下岳州的开埠时间则明显要早得多,湖南巡抚俞廉三在《奏岳州关开办日期折》中说岳州的开关时间是光绪二十五年十 月十一日。 另外,时任江汉关税务司并同时充任岳州海关第一任税务司的马士,在报呈光绪二十五年岳州华洋贸易情形时称“窃查 本口自本年冬十月十一日开作通商口岸,设立税关,征收税钞……法至善,意至深焉。” 由此可断岳州开埠的时间是光绪二十五年 十月十一日,即西历 1899 年 11 月 13 日。

      三都澳素有“东方明珠”之美称,是世界著名的天然深水良港,其地形、海域面积、水深、岸线长度、抛地面积、地震烈度等 自然条件可与鹿特丹港、北仑港等世界名港相媲美。同时,三都澳的地理位置正扼台湾海峡北口,居于中国南北航线的中点。军事 和经济的地位都十分重要。其设关开埠的时间,郭廷以先生在《近代中国史事日志》里认为:三都澳开埠时间是 1899 年 5 月 8 日。 这与严仲平先生根据原始资料制作的《商埠表》所列三都澳开放的时间是一致的。另据海关“三等一级帮办”麦克仑(C.A.Mcallum) 所写的《三都澳海关十年报》,在记述“三都口岸开放后历年茶叶出口情况”时,其起讫时间是 1889 年 5 月和 1901 年 12 月。这 就表明至迟在 1899 年 5 月,三都澳已经正式开放,开始正式贸易了。

      经过上述逐个考证,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各“自开商埠”奏准开埠的时间排列是,吴淞于 1896 年,岳州和三都澳是 1898 年 3 月 24 日,秦皇岛是 1898 年 3 月 26 日。各“自开商埠”正式开埠设关的排列是,最早为三都澳,开埠设关时间为 1899 年 5 月 8 日; 接下是岳州于 1899 年 11 月 13 日,秦皇岛则在 1902 年,而最早奏准的吴淞可谓胎死腹中,未正式开埠。所以,三都澳作为中国近 代最早的自开商埠是当之无愧的!

“福海关”旧址位于福建省宁德市三都澳。公元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主动开放福建省福宁府三都澳,三都岛正式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并于次年5月8日成立了福海关,成为当时福建省三大海关之一。福海关设立后,先后有13个国家21家公司到此开办洋行,意大利设领事馆于此,一时商贾云集。当时岛上建有海关办公楼、海关俱乐部、海关代报处、税务司公馆等大量物业,但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现在岛上仅残存福海关洋税务司公馆,通称“福海关”旧址。

修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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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后(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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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福海关”旧址整体建筑为砖木结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进深30米,通面阔20米,高15米,双层正方脊顶,门窗均为拱形。它与现在岛上尚存的西班牙哥特式天主教堂、修道院、主教楼等西洋建筑一起,成为三都澳早期开发开放的历史见证,也是百年前闽东建筑工匠勤劳和造诣的艺术结晶,具有特的历史人文价值和近代建筑考古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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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并不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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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去时,还是看到破旧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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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快艇兵 于 2013-3-5 16:54 编辑

回复 1# sandudao

赖老师写的文章引经据典,结构严谨,析辩缜密,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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